政策解讀 | 《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有關要求的通知》
10月25日,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和能源局發布《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有關要求的通知》,通知一經發出,電力市場不可謂不震蕩,今天我們針對文件本身做一個點對點的分析解讀。
Q
如(ru)何理解文件中提及的“放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
A
此處可分成3小(xiao)點來理(li)解(jie):
1、上網(wang)電(dian)價(jia)的電(dian)價(jia)范(fan)圍上下浮動不超(chao)過(guo)基準價(jia)20%;
2、高(gao)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可能會(hui)高(gao)于20%,上不封頂;
3、煤電直接交易價格在基準電價(0.3844元/千瓦時)的基礎上可上浮不超過20%,即0.3844*120%=0.46128元/千瓦時。
Q
如何理(li)解“建立代理購電機制”?
A
此處也可分成3小(xiao)點(dian)來理解:
1、所有工商業用戶均可進入電力市場;
2、未進入電力市場的用戶將由電網代理購電;
3、因雙簽或自愿等原因退出電力市場的用戶將由電網代理交易,電價為其他用戶的1.5倍(bei)。
Q
如何理解(jie)“新增年內集中交(jiao)易成交(jiao)價(jia)格全額傳導至用戶”?
A
簡而言之(zhi)一句話(hua):
2021年四季度(du)電價(jia)上浮部分由用戶全(quan)部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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